谈及本次事件,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出庭律师张军表示,“华人月子中心”处于法律的灰色地带。
美国联邦的法律没有说其他国家的人在美国生孩子是一件违法的事情,但是,很多的月子中心设立在居民区,公寓楼,这潜在的有违法的可能,比如公共卫生安全法、城市的规划法等。美国的房子管理很严,假设房子是用来居住的,就不能把它办成月子中心,用作商业。
网易移民:“华人月子中心”及“赴美生子”在法律上是处于一个怎样的“灰色地带”?
张军:历史上很多次都是地方政府在打击,也就是说违反的是地方政府的法律。但是这次的打击,却变成是联邦政府的。联邦政府在城市规划、卫生这方面没有很多的管辖权,但是它对月子中心有这样几个管辖权。第一,月子中心如果牵涉到所谓的签证欺诈,比如教这些孕妇怎么样去规避理事或者说海关官员的问询,这个是违反法律的。第二,月子中心还有可能会牵涉到国际洗钱的罪嫌,原因是有相当一部分的月子中心的交易并不发生在美国,有可能有偷税、漏税这方面的问题。第三,有一部分人涉嫌谎报福利,这个孕妇并不符合申请纳税人才能申请的医疗照顾、社会福利等等,但是他们用各种各样的方法来申请了。这些,在我看来都是潜在的违法。
张军表示,签证欺诈、福利谎报或申请、偷税漏税、洗钱等等,这些如果任何一个罪名成立,都是联邦的重罪。联邦重罪的刑期要超过一年以上,上不封顶,根据最后的审判决定。跟城市规划方面的违法,或医疗保健方面的违法相比,当然这个惩罚是比较严重的。
网易移民:据了解,此次突查月子中心的执法人员是联邦层面的,从法律上讲,这与以往调查月子中心的部门在执法权力上有何区别?
张军:这次抽查月子中心的部门,准确的说,应该是美国国土安全部的调查部门,英语叫HSI。它是联邦的机构,它的调查只能是通过签证欺诈、福利谎报或申请、偷税漏税、洗钱等的这些层面。至少从现在的报道看起来,联邦的官员不认为这是失实的。而历史上,对于月子中心的扫荡多是地方政府的,比如说县政府或州政府,它没有联邦的执法权,所以它只能在城市规划法、卫生防疫、检疫等等这些方面来进行调查。
至于一些月子中心业主声称自己没有偷漏税、没有洗钱、没有指导孕妇向移民局撒谎等等,所以觉得自己并没有触犯法律,对于这类想法,张军律师认为,假设月子中心确实毫无瑕疵,那确实他在联邦法律层面没有什么违反的地方。但是他有可能是违法了地方的法律,比如开月子中心牵涉到医疗看护方面的法律,这方面管得都非常严的,没有执照、没有申请不行,不是说是人就可以伺候别人坐月子的。还有就是城市规划法、卫生等方面。
网易移民:如果不幸是被抄查的27个月子中心的入住孕妇,她们应该怎样应对?她们在法律上有立足之处吗?
张军:在我看来,首先联邦政府并不是要取缔孕妇本身,至少现在看起来没有这个迹象。
另外,联邦政府如果要指控月子中心犯法,必须要有证据,毫无疑问月子中心的这些客户、也就是这些孕妇就成为重要的证人了。在作证的这个过程当中,有可能潜在地会牵连或影响到孕妇,比如未来申请签证、能不能继续在美国生孩子等等这些方面。
所以说,这些孕妇如果担心,应该寻求律师的帮助。虽然她们是没有身份的人,但是她们在美国所享受的宪法的权利,在刑事犯罪方面是一样的。比如说她们有权保持沉默,有权请律师,等等。关键在于,你不知道的不应该乱讲,但是你不能撒谎等等,这些原则她们应该去了解。
网易记者提到2013年香港采取了“零双非”的政策来防范内地孕妇赴港生子,具体是规定香港的公立或私立医院都停止接收内地孕妇的分娩预约,张军律师表示,对美国而言,只要是自费产子,对外籍孕妇是没有任何限制的。但是,如果说外籍的孕妇去了公立的医院,享受了美国的社会福利,那肯定是不合法的。
但如果她们去的是私立的医院,甚至是公立的医院但是是自费的去进行医疗和生产,那么就不存在违法的问题了。我的建议是这些孕妇应该把所有的自费的证据都收集起来,比如收据等等,将来如果有人要对你进行调查,这个将是对你有利的证据,可以证明你并没有享受美国的福利。
现在看来,法律要发生改变有一定的困难。原因就是,这个改变要通过宪法修正案,来改变“孩子出生在美国是不是美国公民”的这样的法律。我的书《美国看法》中也提到过,要修改这样的法律是非常困难的。
而政策方面的改变相对比较容易一些。
虽然中国到美国十年的观光签证有了,但是美国采取了所谓外松内紧的这样的政策,领事馆和美国的海关对入境的旅游者盘查越来越严格。甚至因为少数的孕妇的行为,会导致美国舆论对中国游客的观感不好,可能会影响你我他以后使用签证来进行正常的旅游活动。
关于赴美生子,我的想法是,第一,你在美国生子,不一定能实现美国梦。再者,如果你真的决定要来美国生孩子,那就千万要注意,在跟美国的理事、海关官员讲话的时候一定要如实地披露,而不能罔顾左右而言他、耍小聪明,到最后是不会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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