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規範聲明
Apple Inc. 在此聲明此無線裝置符合 2014/53/EU 適用的基本要求和其他相關條款。
「歐盟一致性聲明」的內容副本可於 Declarations of Conformity 取得。Apple 的歐盟代表為 Apple Distribution International Ltd., Hollyhill Industrial Estate, Cork, Ireland。
使用限制
此裝置以 5150 至 5350 MHz 的波段操作時,僅限室內使用。以下地區應遵守此限制:AT、BE、BG、CH、CY、CZ、DE、DK、EE、EL、ES、FI、FR、HR、HU、IE、IS、IT、LI、LT、LU、LV、MT、NL、NO、PL、PT、RO、SE、SI、SK、TR、UA、U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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