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里長坦承收賄 彰化市代溫由美求刑5年
2010/01/12 06:00
〔記者阮怡瑜、吳為恭/員林、彰化報導〕國民黨籍的彰化市民代表溫由美在去年底的3合1選舉中,為了替競選市長的兄嫂溫吳麗卿(國民黨籍)助選,以工作費為由發放5萬元給13名里長,彰化地檢署11日依違反選罷法將溫由美提起公訴,並具體求刑5年,併科罰金200萬元。
溫指檢方認定有問題
對此,溫由美表示,她不曉得遭起訴之事,也很感詫異,因為被檢方查獲的錢本來就是後援會的經費,和賄選沒有關係,更無賄選情事,她已向檢察官講明白了,想不到還是被起訴,可能是檢方認定有問題。
涉以65萬為兄嫂賄選
根據檢方起訴書指出,目前擔任彰化市民代表的溫由美是現任彰化市長溫國銘的胞妹,去年底的3合1選舉中,溫國銘的妻子溫吳麗卿出馬角逐下屆彰化市長,溫由美為了幫兄嫂當選,在去年10月間與擔任彰化縣南區里長聯誼會會長的南興里長陳來興約在地藏王廟碰面後,溫由美交付65萬元現金,請陳來興以每人5萬元金額發放給彰化市南區13個親藍陣營的里長,最後共有12人收錢,溫由美希望藉由拉攏這些里長,提高溫吳麗卿的勝選機會。
起訴書說,雖然溫由美供稱這些錢是給後援會的經費,但根據部份收到錢的里長表示,根本沒被要求辦活動,或是被要求辦活動後要提交收據等;更有里長指出,收錢時,被要求投票時支持溫吳麗卿。
檢方起訴指出,根據相關里長證詞,可證明這些錢與後援會運作經費無關,因此依法起訴,收錢的里長中,有8人坦承收賄,在繳回賄款後,處以緩起訴;另有3名里長否認收錢,被提起公訴;負責發錢的陳來興則因犯後態度良好,檢方建議法官從輕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