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永銘
錢永銘(1885年8月29日—1958年6月19日)[1],字新之,以字行,晚号北监老人,男,浙江吴兴(今湖州)人,中华民国银行家、政治人物,江浙财阀代表人物。1933年至1937年,其担任国民政府全国经济委员会委员。
生平
[编辑]北京銀行界的活動
[编辑]錢永銘祖籍浙江省湖州府吴兴县。1897年(光緒23年),他入上海育才学堂,1902年(光緒28年)入直隶省立天津北洋大学堂学习財政经济学。1903年官费赴日留学,入神户高等商业学校学习财经及银行学。1909年(宣統元年)归国,1910年在公立南洋高等商业学堂任教。辛亥革命后在上海都督府财政部任事。
中華民国成立后,钱永銘受陳其美推薦,被北京政府委任负责清朝旧農工商部接收事務。1913年(民国2年)二次革命爆发,他离开北京政府,从事实业活動。1916年任交通银行北京总行秘书,1917年任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副经理,1919年任经理。1917年(民国6年),他和黄炎培等人共同设立中華職業教育社。 1920年任上海银行同业公会会长。1922年(民国11年),張謇任交通銀行总理,钱永銘任总行協理。1925年(民国14年)5月,張謇、钱永銘辞職。1925年5月任盐业、金城、中南、大陆四行聯合儲蓄会副主任兼四行聯合準備庫主任。
国民政府的活動
[编辑]1927年初北伐军进抵江浙,钱永銘转入南京国民政府方面。1927年(民国16年)2月,就任浙江省財務委員会委員。3月,江浙财团在上海成立上海商業聯合会任常務委員、上海財政委員会委員。5月,他被任命为中央银行副行長,并任国民政府財政部次長;兼任中央財政委員会委員。钱永銘以浙江財閥的优势,帮助苦于軍費等支出的蒋介石发行公債、国庫券,支持蒋介石的四·一二事件。
1927年8月,钱永銘任关税委員会委員、代理財政部部長。以後,他历任国民政府建設委員会委員、中央银行理事会理事、浙江省政府財政厅厅長、交通銀行常務董事。1929年(民国18年)他转入实业界,任中興煤礦公司总经理、中興輪船公司董事長、中華職業教育社董事会主席等职务。1931年(民国20年)1月,他被任命为驻法国公使,但未实际赴任。
一·二八事變爆发後,钱永銘任上海地方維持会(後改称上海地方協会)理事。1934年(民国23年)他任该会副会長。此前的1933年(民国22年)4月他任全国航空建設会委員,同年设立杭州電力公司。1935年(民国24年),中国银行、交通銀行改組,钱永銘任这两家银行的常務董事。
抗日战争爆发后,钱永銘帮助杜月笙组织上海各界抗敵後援会。日军占领上海後的1937年(民国26年)11月,钱永銘和杜月笙迁居香港,设立中国紅十字会总办事处及賑济委員会第9区事務所。1938年(民国27年)6月,钱永銘任第一届国民参政会参政員(以後,他还曾当选第2至第4届国民参政会参政员),8月任交通銀行董事長兼总理。翌年9月,中央、中国、交通、中国農民四行聯合办事处成立,钱永銘任常務理事。1941年(民国30年)8月,钱永銘转往重慶,和杜月笙共同创立中华实业信托公司,钱永銘任常務董事。1943年(民国32年),杜月笙设立通济公司,钱永銘的交通銀行投資该公司,钱永銘任该公司常務董事。[2]
晩年
[编辑]抗日战争结束後的1946年(民国35年)1月,钱永銘在重慶出席政治協商会議(旧政協)。此後,他回到上海,任閘北水電公司、中国盐业公司、上海《新聞報》等企業的董事長。兼任金城银行董事长。1947年10月,他当选制宪国民大会代表。1948年4月,他任美金公債劝募委員会主任委員。1948年(民国37年),他当选行憲国民大会代表。1948年,他和杜月笙筹设复兴航业公司。1949年与杜月笙筹组“上海各界自救救国联合会”。1949年上海解放前夕迁居香港。
1950年3月,钱永銘将复兴航业公司转移到台湾,后来他因病退職。
1958年(民国47年)6月19日,他在台北市病逝。享年74岁。
参考文献
[编辑]- ^ 《胡雪岩、金润泉和钱新之》:“以下是钱新之的八字:公历:1885年8月29日,农历:一八八五年七月二十日。”. [2020年10月24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10月27日).
- ^ 上海市银行博物馆彭晓亮:“近代银行家钱新之,长袖善舞亦存真心不改”,来源:《澎湃新闻》,2020-01-03。. [2020-04-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2-07).
- 徐友春主編. 民国人物大辞典 増訂版. 河北人民出版社. 2007. ISBN 978-7-202-03014-1.
- 劉国銘主編. 中国国民党百年人物全書. 団結出版社. 2005. ISBN 7-80214-039-0.
- 東亜問題調査会. 最新支那要人伝. 朝日新聞社. 1941.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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