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熿(?—?),字我實,南直隶松江府華亭縣竈籍。
華亭县学生,天啓四年(1624年)甲子科应天乡试举人,五年(1625年)联捷乙丑科進士,授工部营缮司主事,以能干善任著称。六年擢升为光禄寺少卿[1],七年八月以殿工加升二级,为太常寺少卿,仍兼管工部。时宦官魏忠贤专断朝政,欲令出其门下,屡使人道意,刚正不阿,严以拒之,遂辞官归里[2]。崇祯元年三月为山东道御史高捷疏劾[3],二年列逆案,以殿工加衔并荫袭削去者。
- ^ 《明熹宗哲皇帝实录卷之七十七》:天啓六年十月,升工部主事张文郁、叶宪祖俱为太仆寺少卿,陈殷、冯运泰、汤齐、袁熿俱为光禄寺少卿。
- ^ 《松江府志》
- ^ 《崇祯长编》:崇祯元年三月,山东道御史高捷疏劾工部主事杨惟和、袁熿冒居副宪,少卿加衘;陕西新督臣史永安、王之采以建祠互相推诿;词臣吴孔嘉借黄山献謏,流毒乡井。章下所司。
天啓四年(1624年)甲子科應天鄉試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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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式舉人 148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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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啓五年(1625年)乙丑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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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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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5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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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40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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