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傚通,字龍門,南直隸揚州府南通縣人,明朝官员。賜特用進士出身。
天啓四年(1624年)中舉人,崇禎六年選授贛州推官、十年調入京升刑部江西司主事,以爭成勇獄忤楊嗣昌,明思宗怒詰問主使,回曰:「倫常萬古重,三尺皆知,何用主使?」,遂貶廣西驛丞。十三年以乙榜賜特用,復除南京刑部江西司員外郎。十七年(1644年)擢刑部江西司郎中。弘光元年(1645年)五月乙酉國變,南京亡,不出[1]。
- ^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一·列傳第七·弘光六部佐官司官》
官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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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牟應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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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贛州府推官 1633年-163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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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胡鵬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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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啓四年(1624年)甲子科應天鄉試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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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式舉人 148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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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禎十三年(1640年)庚辰科賜特用出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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賜特用出身 共26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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