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守(1436年—1504年),字宜約,號省庵,福建興化府莆田縣人,鹽籍。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景泰四年(1453年)癸酉科福建鄉試第五十五名。成化五年(1469年)參加乙丑科會試第六十七名,殿試登進士第二甲第五十四名。授户部主事,历升员外、郎中,弘治元年(1488年)三月升云南右参政,七年三月升湖广右布政使,以病致仕,卒于弘治十七年四月十八日。
曾祖父方積善、祖父方夢周、父亲方休徵[1]。
- ^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成化五年己丑科殿試金榜》)
成化五年(1469年)己丑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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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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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75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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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169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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