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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條款 | CPBL 中華職棒官方旗艦店

服務條款

一、引言

(1)歡迎來到「中華職棒大聯盟全球資訊網」(以下稱聯盟官網)「中華職棒購物中心」(以下稱本網站),在使用本網站前,請您先詳細閱讀以下條款,以確保您的權益。

(2)當您繼續使用本網站提供之服務時,即表示您已經閱讀、瞭解並接受本網站當前之所有服務聲明之內容,包含但不限於服務條款、著作權聲明、免責聲明、隱私權聲明(以下簡稱本網站聲明)、以及規約的最新變更修正。

(3)若您為未滿十八歲之未成年人,應於家長(或監護人)閱讀、瞭解並同意本約定書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之修改與變更後,方得註冊為會員、使用或繼續使用本網站服務。當您使用本網站服務時,即視為您的家長(或監護人)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約定書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之修改或變更。凡經註冊成為本網站會員後,即視為同意接收本網站及聯盟官網所發出之會員電子報及EDM廣告訊息。

二、定義

(1)「本聯盟」:係指社團法人中華職業棒球大聯盟

(2)「本網站」:係指本聯盟所成立之「中華職棒購物中心」

(3)「使用者、消費者」:係指利用本網站所提供的各項服務,登錄、註冊或使用服務之個人(包含會員與非會員)。

(4)「會員」:係指依照規定之方式登錄、註冊會員帳號且未違反本規約規定之個人。

(5)「服務」:係指本網站所提供之之所有功能而言。

(6)「本服務條款」:指本網站所提供之規約,以及未來可能新增對於使用者、會員之相關規範而言。

三、網站使用原則

(1)有關現有或將來之各項使用均受本服務條款之規範。

(2)使用者在使用過程中,必須遵循以下原則,否則本網站有權不經通知逕行暫停、取消或終止全部或部分會員服務:

a.遵守本國有關之法律和法規。

b.不得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

c.遵守所有與網路服務有關之網路協定、規定。

d.不得為有害本聯盟或本網站之行為,包含但不限於散布不實言論、攻擊本網站之架設漏洞……。

e.不得有本服務條款第4條所禁止之行為

四、本網站禁止之行為

(1)違反法令或本聯盟、本網站各項規約、注意事項或其他相關規定的行為。

(2)有損毀本聯盟、本網站、商品或服務提供者、其他使用者或第三人權益或名譽的行為。

(3)可能對青少年身心產生不良影響或有害公序良俗的行為。

(4) 對其他使用者、用戶或第三人產生困擾、不悅或違反一般網路禮節致生反感的行為。

(5)輸入虛偽不實資訊。

(6)故意傳輸或寫入有害的電腦程式、郵件或病毒或有侵害他人名譽、隱私、商標專利著作等其他權利之行為。

(7)違法或不當存取本聯盟、本網站的伺服器或電腦。

(8)將會員帳號及密碼轉借、轉讓他人或與他人共用。且會員不得將其會員資格或會員權益移轉、出租或出借予任何第三人。

(9)刊載、傳輸、發送垃圾郵件、連鎖信、違法之多層次傳銷訊息等;或儲存任何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或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令的資料。

(10) 有害於其他使用者、第三方、商品或服務提供者或本聯盟、本網站商業利益的行為。

(11)以大宗採購的方式參與本網站、本聯盟提供之特價、促銷、加碼、回饋等活動,藉以獲取不當利益。使用者縱以相同或不同會員帳號進行訂購,經本網站以會員、訂單等資料,判斷係由同一人以複數會員帳號所為之訂購時(例如使用相同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備註內容等),即視為大宗採購。

(12)其他不符合本服務所提供的使用目的之行為。

五、網站服務暫停、中斷或終止

本網站於下列情形之一時,有權隨時暫停、中斷或終止服務之全部或一部,對於使用者不負擔任何通知以及賠償責任:

(1)對於本網站相關系統設備進行遷移、更換、備份或升級維護時。

(2)因不可歸責於本網站之原因所造成服務停止或中斷。

(3)因突發事故或超過系統負荷量而導致系統服務故障

(4)為維護本聯盟、本網站或使用者之利益而有必要時

六、違約賠償

使用者同意保障和維護本網站及其他第三方之權益,如因違反有關法律、法規或本約定項下之任何條款,而對本網站或任何第三人造成損失,使用者同意承擔由此造成之損害賠償責任。

七、服務聲明之增訂及修改

本網站之所有服務條款與項目如有增訂或修改,使用者同意自該修訂條款於本網站公告之時起受其拘束,本網站將不個別通知。如使用者於公告後繼續使用本網站,則視為使用者已經同意該修訂條款。

八、帳號、密碼與安全性

(1)使用者應完成註冊程序、提供會員註冊所要求之資料,並應擔保提供之所有資料都是正確且即時之,如使用者所提供之資料事後有變更,應即時更新留存資料。如果使用者未即時提供資料、未按指定方式提供資料、或提供之資料不正確或與事實不符,本網站保留不經事先通知,隨時拒絕或暫停對使用者提供相關服務之全部或一部之權利。若因使用者未依前開規定使用網站,造成損失,應由使用者自己承擔;若造成本網站之損失,應對本網站負損害賠償之責。

(2)使用者可以自行選擇使用者名稱和密碼,但使用者有自行妥善保管和保密之義務,不得透漏或提供予第三人使用。對於第三人透過特定使用者名稱和密碼使用會員服務之行為、以及登入系統後之所有行為,均應由持有該使用者名稱和密碼之會員負責。

(3)如使用者發現或懷疑其使用者名稱和密碼被第三人冒用或不當使用,應立即通知本網站,以利本網站及時採取適當之因應措施;但上述因應措施不得解釋為本網站因此對使用者負有任何形式之賠償或補償義務。

(4)使用者所提供之資料,本網站將採用安全交易模式並承諾負擔保密義務,僅在以下情形可能將使用者資料提供給第三人:

a.為提供服務或完成交易,提供資料給相關商品或服務之配合對象或代購業者。

b.依法令或有重大公益而須提供給第三方者。

c.依使用者所進行之交易之性質,如涉及國際運送,為完成交易所必須提供給相關配合對象或代購業者之資料。

d.為保護本聯盟、本網站或其他使用者之合法權益而有必要者。

(5)本網站將確保系統具有符合一般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但本網站不以任何方式擔保使用者所上傳或傳輸之資料將被正常顯示或處理、亦不擔保資料傳輸之正確性,如果使用者發現本網站有錯誤或疏失,請立即通知客服人員。

(6)本網站會定期備份資料,除因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者外,本網站不對任何資料之失誤刪除、備份錯誤或失敗負責。

九、網路交易

(1)除本服務條款外,商品網頁及訂購流程相關網頁上所呈現之相關資訊,包括相關交易條件、限制及說明等,在契約成立時亦為契約之一部分。

(2)一旦使用者透過本網站之網頁所定方式、條件及流程完成訂購程序,就表示使用者同意依照本約定條款及相關網頁上所載明之約定內容、交易條件或限制,訂購該商品或服務。使用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如有變更,應即時通知本網站,且不得以資料不符為理由,否認訂購行為或拒絕付款。

(3)在使用者完成網路訂購流程後,本網站會透由系統自動發送電子郵件或其他方式之通知,但該通知只代表本網站已經收到使用者之訂購要約,不代表交易已經完成或契約已經成立。本網站保留是否接受訂單之權利,若確認該訂單之內容仍可提供,本網站即會排程出貨,不另行通知訂單之成立。若交易條件有誤、商品無存貨、服務無法提供、或有任何本網站無法接受訂單之情形,本網站得拒絕接受訂單且不另行通知,但上述訂單成立與否,使用者皆可於本網站之會員專區查詢。

(4)若使用者選擇以信用卡付款,使用者於本網站輸入之信用卡相關資訊,目的是為了向發卡單位確認信用卡之有效性及取得交易授權,不代表交易已經完成或契約已經成立,本網站保留是否接受使用者之訂單之權利;在本網站確認接受使用者之訂單以前,不會向發卡單位請領信用卡交易款項,該筆交易金額也不會出現在使用者之信用卡帳單中。若使用者選擇以信用卡分期方式付款,則該分期付款服務係由使用者之信用卡發卡單位提供,分期付款之相關債權債務關係為使用者與信用卡發卡單位之間之契約,除相關網頁上有特別標示者外,相關規定皆以使用者與發卡單位間之約定內容定之。

(5)本網站會盡力維護資料顯示之正確性,但本網站不以任何方式保證所有出現在網頁上、或與本網站相關訊息上之資料均為完整、正確、即時之資訊。關於相關商品或服務之訂購內容、數量上限、規格、出貨時程等相關資訊,依各商品網頁或相關服務銷售及訂購流程網頁之記載為主,超過可訂購數量上限者,本網站僅依該數量上限出貨;同訂單中之出貨時程不同者,本網站依照日期最晚之品項為出貨排程。若相關商品或服務之規格、圖片、說明或交易條件有誤,仍以代理商、進口商、經銷商、製造商或服務提供者之資料為準,且本網站於確認商品或服務網頁之規格、圖片、說明及交易條件後,得拒絕使用者之訂單。

(6)若本網站之商品價格標示有誤,本網站得拒絕該筆訂單或依以下方式處理:

a.若標示價格比實際價格高,則本網站將以「實際價格」作為最終交易之價格。

b.若標示價格比實際價格低,本網站亦將以「實際價格」作為最終交易之價格。

(7)使用者所訂購之商品或服務之運送方式與運費計算,依各商品或服務網頁及訂購流程相關網頁說明定之。

(8)本網站依照使用者依據各商品或服務網頁及訂購流程相關網頁所記載之方式,選擇商品或服務之交付方式與地點。但若訂單經配送兩次無法送達、且無法聯繫超過三天者,本網站有權取消該筆訂單並全額退款。若有造成本網站之損失,使用者並應賠償。

(9)使用者同意於本網站所進行與完成之交易與相關之事項皆以電子文件為表示方法,由本網站系統自動紀錄相關電子交易資料。使用者可隨時登入本網站查閱相關交易資料,如果使用者發現交易資料不正確,應立即通知本網站客服人員。

(10)本網站內可能包含許多外部連結,這些連結之網頁資訊,都是由該網站所提供,本網站不以任何方式擔保其內容之正確性、可信度或即時性;若消費者自行進入、使用上開外部連結而受有損害,本網站不負賠償責任。

(11)如有交易申訴或爭議,使用者可以在登入本網站後,依照本網站相關說明,透過客服系統或相關聯絡管道反應,客服人員將盡速處理。

(12)使用者同意如經本網站合理懷疑使用者有以非正常之程序或行為訂購商品時,例如:以系統程式或其他軟體大量下單等情形,本網站得拒絕接受使用者之訂單。

、退貨退款

(1)依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第一項之規定,使用者於本網站交易之商品享有七日鑑賞期(猶豫期)內無條件退貨退款,七日鑑賞期(猶豫期)之後,若未能證明商品收到時即為瑕疵品,恕不接受退貨退款。

(2)上述七日鑑賞期(猶豫期)可退貨商品不包含且不限於雜誌(及其他具時效性之刊物)、客製化商品、已拆封之影音商品、食品、貼身衣物、衛生用品、代購商品以及商品網頁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均不接受退貨退款。

(3)退貨退款方式及條件,除本網站所公布之退貨退款說明外,各商品網頁中有特別說明者,以網頁之記載為主。

(4)如有申請紙本發票,應將紙本發票及完成簽署之折讓單等相關法令所要求之單據連同欲退貨商品一併交由收取退貨之人員,若有相關資料缺漏恕不接受退貨退款。

(5)退回之商品需為全新未使用之商品(保持商品、附件、包裝、廠商紙箱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之完整性),如退回商品有毀損恕不接受退貨退款。

(6)為加速退貨退款作業,使用者同意本網站代使用者處理發票或折讓單等相關法令所要求之單據。

十一、爭議之處理及管轄法院

(1)本網站所進行之所有線上訂購、交易或行為,以及本約定條款及相關網頁上之約定,都以中華民國法令為準據法。然對於因本網站所生之糾紛,雙方當事人應先循本契約之約定解決;若未規定者,以消費者保護法、民法等其他法令為補充。

(2)雙方因本網站產生之爭議,皆應本於誠信原則解決之;如有訴訟之必要,雙方同意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十二、其他規定

(1)本條款若部分條文有被法院認定為無效之情形,其餘部分仍為有效;但若該無效之部分將使整個契約目的不達時,本網站得不遵守其他條款。

(2)使用者瞭解並同意,如果本網站因故依法或依約必須對使用者負擔賠償或補償責任,則本網站之賠償或補償責任,應以退還有爭議之該筆交易之實收金額為賠償或補償責任之上限。

(3)本條款中之標題僅為方便而設,在解釋本條款時應被忽略。於解釋契約時,應先探求雙方當事人真意;若雙方對於定型化契約條款解釋上有疑義,依消費者保護法11條2項,為有利於消費者之解釋。

(4)如發現任何非法使用情況,請使用者配合立即通知本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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