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俺一个中学同学男生,现年四十三岁。
大学时候专业是财务,毕业后娶妻生子,十年后成了一不错国有单位财务主管,有车有房也算春风得意。
天有不测风云,这男生犯了经济上的错误。一哥们鼓动他挪用点公款炒期货,200万,只用一个星期,赚了钱神不知鬼不觉地将公款还上。
可惜事与愿违,一个星期后钱没还上,两个星期后血本无归。
这男生实在没辙了只得对媳妇如实招来。媳妇是大学同学,感情不错。听了如此大的事故顿时傻了。
男生说,离婚吧,把房子和孩子都给你,我去自首。
媳妇说,虽然房子卖了也不够200万,但多还点少判几年吧。
男生向领导坦白后,领导一想,要是报警的话,把他关进去了,钱管谁要啊?再说男生平日里为人也不错。于是,给他限定日子还款。
房子卖了一百万,他父母房子也卖了,才凑了150万,实在没钱了。领导说,写个借条吧,你自动离职,借款啥时候有啥时候还。
他听明白了,只要自动离职,其余的50万有了还没有不还。
无奈之下也只有离职一条路。
为了不给媳妇添麻烦,他提出离婚,债务他一个人背着。媳妇带着孩子回了娘家。
他也没脸在本地混,背井离乡换了个城市开出租车度日。也不再和媳妇联系。
又过了几年,日子稍微好了点。
因为人长得不错,那年也就三十七八岁吧,又有文化,再加上几个同学帮衬找工作,在一民营单位当了部门负责人。
这时候有人给他介绍对象,介绍了一个三十二岁未婚大姑娘。
此女对他一见钟情,不嫌弃他没房没车,也不要婚礼,毅然嫁了。
没多久新媳妇怀孕,他本意不愿意要孩子,一想到自己儿子都没办法供养,心里就难过。还有,经济太困难,哪有能力再养一胎?,可新媳妇执意要生,于是又生了个女儿。
老丈人见女儿女婿困难,就招到家里同住,一家人也其乐融融。
人有祸福旦夕,这男生也是够倒霉的。
女儿两岁,也就是前年,检查出患了膀胱癌,而且是晚期。很快就住院挂上了输尿袋。膀胱的问题倒是马上死不了,可班不能上了,性功能也没了。
一个男人,这不废物吗?
一个男人,不仅养活不了妻儿,还要住在老丈人家白吃白喝,他没脸。
去年,男生执意要离婚。
媳妇不同意离婚,说不嫌弃他。
男生反复说了几次,媳妇痛哭一场,同意了。
于是,男生净身出户,拿着媳妇给的一点钱,租了一间小房子,勉强度日。
我的这些同学,凡是知道的,会给一点钱。
前不久,前妻辗转找到了他,她一直没嫁人,带着儿子过日子。见到他这副落魄的样子,希望他回老家养病。这男生一想,回老家没房子,也是回前丈母娘家住。和新媳妇的情况一样,拒绝了。
前妻也是痛哭了一场回老家了。
据说今年这一年,两个媳妇电话逐渐少了,这小子的病情也越来越严重,只有同学中的两个哥们不停地去接济。好像是快不行了。
有的男人有能力,也绝对不会犯这种错误。可是有了钱,会包二奶。他赚钱多都给他自己消费了,媳妇也能跟着消费点,要忍气吞声。
文中的男人,能力差,这是肯定的,不然不会犯这种错误。
可是有担当,有车有房的时候媳妇跟着一起享受,有了债务自己背着,走人。
有病了也不连累媳妇,走人。
这就是被女人喜欢的原因。
当然,按你的逻辑,女人要是能找到个既有能力赚钱还不犯错误,还有担当的男人最好。
哪里找去?
第二次是因为生病。
第一次是他的错。
第一任媳妇认识他的时候,这人还没犯过错误,媳妇怎能看出来他将来能犯错误?
他的大缺点谁能看出来呢?
说第二次,得癌症的事儿,这不是他自己愿意的吧?
他那第二任媳妇,当初爱得也是死去活来。等人生了病,没能力了,居然同意他搬出去自己住,如今病倒在敬老院里已经不理不睬了。
住老丈人家是不方便,这个我理解。
但既然都有了孩子,老公病倒不行了,在外边租个房子全家人住一起,共同度过这生命的最后时刻不行吗?也就一两年的事儿呗。
我一直不赞给爱情找理由。
两个媳妇虽然各有各的难处,我理解。
但我想强调的是,要么承认自己现实。
要么为爱情坚持到底。
第二任媳妇是最能谈爱情的,直到半年前还逢人就说,她有多么爱这男人,只是这男人坚持要搬出去。说这些毛用?
如今人已经躺在敬老院里了,还有能力阻止她去探望吗?
给送点饭洗洗衣服也是好的。
好好一个小康之家一夜落魄到无落脚之处 一无所有只能带着孩子投奔娘家
而这时男子好面子不允许男子依靠丈人家 所以选择离婚
如果真的是负责任的好男人 在经济好转应该是好好照顾老婆孩子 弥补亏欠
而不是又找了一个 又生了孩子
如果一开始遭遇困难时选择和妻子相互扶持 不离不弃 我想选择前妻不会不管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