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是《義勇軍進行曲》。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象徵和標誌。
一切公民和組織都應當尊重國歌,維護國歌的尊嚴。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
應當奏唱國歌的場合:
(一)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的開幕、閉幕;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會議和地方各級委員會會議的開幕、閉幕;
(二)各政黨、各人民團體的各級代表大會等;
(三)憲法宣誓儀式;
(四)升國旗儀式;
(五)各級機關舉行或者組織的重大慶典、表彰、紀念儀式等;
(六)國家公祭儀式;
(七)重大外交活動;
(八)重大體育賽事;
(九)其他應當奏唱國歌的場合。
其他使用國歌的場合
國家倡導公民和組織在適宜的場合奏唱國歌,表達愛國情感。
外交活動中奏唱國歌的場合和禮儀,由外交部規定。
軍隊奏唱國歌的場合和禮儀,由中央軍事委員會規定。
不得使用國歌的場合
國歌不得用於或者變相用於商標、商業廣告,不得在私人喪事活動等不適宜的場合使用,不得作為公共場所的背景音樂等。
國歌奏唱禮儀
奏唱國歌,應當按照本法附件所載國歌的歌詞和曲譜,不得採取有損國歌尊嚴的奏唱形式。
奏唱國歌時,在場人員應當肅立,舉止莊重,不得有不尊重國歌的行為。
中小學應當將國歌作為愛國主義教育的重要內容,組織學生學唱國歌,教育學生了解國歌的歷史和精神內涵、遵守國歌奏唱禮儀。
新聞媒體應當積極開展對國歌的宣傳,普及國歌奏唱禮儀知識。
標準演奏曲譜和官方錄音版本
在本法第四條規定的場合奏唱國歌,應當使用國歌標準演奏曲譜或者國歌官方錄音版本。
外交部及駐外外交機構應當向有關國家外交部門和有關國際組織提供國歌標準演奏曲譜和國歌官方錄音版本,供外交活動中使用。
國務院體育行政部門應當向有關國際體育組織和賽會主辦方提供國歌標準演奏曲譜和國歌官方錄音版本,供國際體育賽會使用。
國歌標準演奏曲譜、國歌官方錄音版本由國務院確定的部門組織審定、錄製,並在中國人大網和中國政府網上發佈。
(一)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的開幕、閉幕;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會議和地方各級委員會會議的開幕、閉幕;